法庭上的謊言代價:拆解香港轟動一時的「新馬師曾」爭產風暴!

這段影片詳細講述了香港著名的爭產案——香港一代藝壇巨星「新馬師曾」(鄧永祥)離世後的產權訴訟。以下是案件的核心內容與發展:

背景與人物

  • 新馬師曾(鄧永祥):香港著名的粵劇名伶及影視紅星,以獨特的「祥哥腔」聞名,代表作包括《萬惡淫為首》等。他熱心公益,經常捐助東華三院等機構,享有「慈善伶王」的美譽。他與洪金(俗稱「祥嫂」)在九十年代正式結婚,當時曾舉行盛大的電視直播婚禮。

爭產案的核心爭議

案件的焦點在於香港一間知名酒樓及其租用物業的股權誰屬。新馬師曾離世後,祥嫂持有這間公司的大部分股份,並堅稱這些股份屬於她自己;然而,新馬師曾的遺產執行人(即他的四個子女)則認為,祥嫂當初只不過是代為持有,真正的擁有權仍屬於新馬師曾的遺產。

爭議中的股份主要分為三個部分:

  1. 第一部分:於1989年公司創立時分配給祥嫂的 225,000 股。
  2. 第二部分:同樣在1989年後,透過第三方轉讓或購買的一批股份(共 125,000 股)。
  3. 第三部分:於1995年轉讓給祥嫂的 3,150,000 股,數量最多。

新馬師曾生前立下的遺囑與祥嫂的期望有極大落差,遺囑將大部分財產分給子女,並在聲明中表示祥嫂生前已獲得很多財產、經濟獨立。這引發了子女與祥嫂之間的法律訴訟。

訴訟過程中的關鍵事件

  1. 資產轉移與資金流向:法庭證據顯示,新馬師曾與祥嫂生前的一些聯名戶口(包括海外戶口及物業買賣資金)中,有大筆金錢(如數百萬港元等)被轉入了祥嫂的私人戶口。雖然祥嫂聲稱這些資產轉移都得到新馬師曾的同意,但成為了法庭審視的焦點。
  2. 離婚威脅事件:曾有證據指出,當討論到永大廈股份的安排時,祥嫂因不滿股份分配方案,曾用離婚來威脅新馬師曾。雖然祥嫂在法庭上堅稱自己從未想過要永大廈的股權,但審訊中出現了一封律師信,內容提及將永大廈所有股份轉給她,這被認為暴露了她想吞併永大廈的野心。
  3. 家庭會議與證人證供:當年曾召開一次特別的家庭會議,甚至有記者出席。記者在法庭上作供指出,會議中曾承認將一些資產轉移,並應常將資產歸還給適當人士。會議結束後眾人還在永大廈外拍了大合照,但祥嫂的說法則完全否認曾講過這些話。

法庭判決與原因

民事法庭主要依據雙方證人的可信性與「較高可能性」來作裁決:

  • 關於第三部分(最大批的 315 萬股):新馬師曾的兒子鄧兆泉出庭作證,指出當日新馬師曾是叫他拿一些文件回家給長輩簽署,並告知這些只是公司年度報告表格,因而令祥嫂在不知情下簽署了股權轉讓文件。法庭採信了這項證供,裁定這批股份是祥嫂欺騙新馬師曾簽署所得,不屬於她,應歸還給新馬師曾的遺產。
  • 關於第一與第二部分股份:法庭認為祥嫂在這些股份上沒有出過分文,且考慮到新馬師曾生前本來就有找人代持股份的習慣,再加上法庭認為祥嫂的證供極度不可信,因此裁定這兩批股份同樣只是代持,必須歸還。

法官在判決中嚴厲批評祥嫂作為證人的可信性,直指她的證詞經常前後矛盾、漏洞百出,甚至形容其證供「毫無價值」且「更加糟糕」。最終,法庭判決祥嫂敗訴,其名下的爭議股份全數歸還予新馬師曾的遺產,並按遺囑分給四個子女。

法律觀點補充

影片最後指出,在民事法庭中若被法庭認定講大話(不誠實),雖然不需要坐監(因為民事與刑事的舉證責任不同,民事採用「較高可能性」,而刑事則需「毫無合理疑點」),但輸掉官司之餘,法庭對當事人誠信的負面評語會成為永久記錄,供所有人日後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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