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破產避坑指南】破產後還能去旅行?資產會被清空?一文看懂破產影響與自救方案!

深入淺出地分析了個人破產後對日常生活的實際影響,並為不想破產的債務人提供了實用的替代方案。以下為影片的重點內容整理:

1. 破產期間可以去旅行嗎?

很多人誤以為破產後就等於被「禁足」,但其實破產期間是可以出國旅行的。不過必須嚴格遵守兩個條件:

  • 開支不能自付:旅行的所有費用不能由破產人自己的帳戶支付,通常需要由親朋好友贊助或代付。
  • 必須事前申報:每次離境前,都必須主動通知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詳細的行程。如果不申報就擅自離境,可能會被視為「潛逃」,這會導致破產期被延長,後果非常嚴重。

2. 破產後還有錢可以生活嗎?

破產並不代表要過著身無分文的日子。破產人的收入會先扣除「基本生活費」,剩餘的錢才會交由受託人去還債。 然而,這筆生活費的金額是由破產管理署主任來核批的,他們會嚴格審視各項開支是否合理。例如,破產人過往每月給予父母的家用,在破產後未必能全額獲批為必要的生活開支。

3. 名下的物業與資產會怎麼處理?

無論是主動申請破產還是被動破產,理論上破產人名下的所有資產(包含私人樓宇、居屋、股票、存款等)都會被全面接管,並由受託人變賣套現來償還給債權人。

4. 可以在破產前偷偷將資產轉移給家人嗎?

絕對不行!這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。 很多人以為在破產前將房子轉名給配偶就能保住財產,但法例賦予了受託人強大的追溯權:

  • 無償資產轉移 (Property Disposition):為了避債而將資產免費或以極低價轉讓給他人,法庭有權宣布該交易無效,並將資產強制追回。
  • 不公平優待 (Unfair Preference):如果破產人在破產前,刻意選擇只把錢還給特定的親友(即特定債權人),這對其他債權人(如銀行)是不公平的。受託人同樣可以將這筆錢追回。一般案件的追溯期為破產前6個月;若涉及親屬等「相關人士」,追溯期更可長達2年。

5. 破產會影響現有工作嗎?

一般普通的打工族,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通常不會主動通知雇主。但以下特定職業會受到嚴重影響:

  • 公務員:破產管理署會按規定直接通知該公務員所屬部門的首長。
  • 金融與專業人士:如從事銀行業、律師、地產代理、證券交易員、保險經紀,或是擔任公司董事等,破產將直接影響其執業資格或導致無法繼續從事該行業。

6. 不想破產?你可以考慮的「自救方案」

如果債務沉重但不想承受破產帶來的各種生活限制、職業影響與污名,影片強烈建議考慮「個人自願安排」(IVA,俗稱債務重組)。

  • 運作方式:債務人透過專業人士向債權人(如各家銀行)提出一個合理的綜合還款方案。只要獲得佔債務比例大多數的債權人同意,就可以落實執行。
  • 適用對象:非常適合有穩定工作和收入,且有能力按月還款的人。
  • 優勢:可以避免破產紀錄,保住專業資格,生活也不會受到破產令的嚴格監管。

💡 律師總結建議: 在面臨嚴重債務危機並準備採取任何行動(包括轉移資產或申請破產)之前,務必先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,評估哪個方案對自己最有利,以免誤觸法網或損害自身權益。

Posted in 未分類

發表迴響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

網頁創作及擁有人 : Fred Sir